一家具企业因喷漆废气排放超标, 被重罚180万!

时间:2023-09-29 21:52:33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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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广东佛山一家具企业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重罚的消息,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受到空前重视,环保督查一直在重拳出击。

近日,广东佛山一家具企业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重罚的消息,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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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显示,佛山市顺德区一正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9月22日,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粤佛顺乐环行罚罚字〔2023〕31号的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800000元(壹佰捌拾万整)。

据悉,2023年5月16日,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委托检测公司对当事人喷漆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采样检测期间,当事人的喷漆工序正常生产,生产时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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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有1个检测因子超过《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Ⅰ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标准。

本机关(单位)于2023年6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粤佛顺乐环行罚责字〔2023〕2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8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佛顺乐环行罚罚字〔2023〕21号),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13日到当事人进行复查,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当事人喷漆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第一次复测),采样检测期间,当事人的喷漆工序正常生产,生产时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

根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有2个检测因子超过《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Ⅰ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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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11日到当事人进行复查,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当事人喷漆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第二次复测),采样检测期间,当事人的喷漆工序正常生产,生产时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

根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已达标排放。

资料显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做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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